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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1
新准则---财务报表列报 山东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 王敏 讲解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背景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主要内容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国际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修订 国内背景 整合现有规定,完善准则体系,更好指导实务 2009年6月1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 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在附注中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等信息 。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举例 金融资产转为对联营、合营的投资: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核算 第十四条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本公积),其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 |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 利润表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六章 附注 第七章 衔接规定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管理费用; (五)销售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七)投资收益; (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九)资产减值损失; (十)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十一)所得税费用; (十二)净利润; (十三)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分别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十四)综合收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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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主要变动: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 二、其他变动:整合完善有关规范性条款 |
一、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某一期间除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之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综合收益=净利润+其它综合收益 收入 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损失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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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基本要求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 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区分两类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 单独列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