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税种布局看,实现了在销售环节,增值税“一统天下”
——增值税征税范围全覆盖
从我国税种布局看营改增
流转税(货物劳务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船舶吨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行为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
营改增图解--我国流转税模式(布局):增、消、资、营“四税并存、交叉征收”的“交叉”模式(1994年税改形成)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2014.12.1执行
一、原油 销售额的5%-10%
二、天然气 销售额的5%-10%
三、煤炭 销售额的2%-10%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 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2-30元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矿 每吨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每吨0.4-30元
七、盐
固体盐每吨10-60元; 液体盐每吨2-10元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率
一、烟
二、酒
三、化妆品 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汽油、柴油等)
七、电池、涂料 4%
八、摩托车
九、小汽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营改增的来龙去脉、顶层设计和进程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行营改增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扩大至北京等10省市。自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
2016全面推开营改增
2016年3月5日“两会”,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全面纳入试点范围,实现全行业覆盖。
2016年3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营改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财税字【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