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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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主讲人:杨虹伟主要内容
出口免退税概述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与计量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退(免)税
       为鼓励出口,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或免税,以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通行做法。

        我国的出口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第一讲    出口免退税概述
一、出口退(免)税基本政策
       我国根据本国的实际,采取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的政策。  我国目前的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就无须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二)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

    在出口货物中,有一些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但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的特殊性,以及国际间的特殊情况,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片和用具、古旧图书;
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三、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主要方法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方法
1 .“先征后退”办法
2 .“免、抵、退”税办法(二).出口货物免退消费税的方法 1 .免税           2 .免退税

四、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率
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退税率(或单位税额)与其征税率相同,即出口货物的消费税能够做到彻底退税。

第二讲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
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第一种是“免、抵、退”办法
    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第二种是“先征后退”办法
   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出口货物的“免、抵、退”办法   
    根据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中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则: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则:先剔
剔: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指当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时,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而导致部分出口货物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和退税,需从进项税额中转出进成本的税额。
即——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一部分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对涉及使用免税购进原材料(如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还要根据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和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和②合并为以下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再抵
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剔: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一部分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退:是指上面未抵扣完的余额,用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来衡量。
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例题
例题:某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假设调整成本部分为20万元。
计算步骤:
免:外销“免”增值税
剔:全部进项税额中调整成本的部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万元
抵:全部进项税额减去调增成本后的余额到内销销项税额中去抵扣(100 – 20 = 80万)

假设:
内销销项税额110万:110 – 80 = 30,国家不办理退税,企业只要缴纳30万元税款
内销销项税额80万:   80 – 80 = 0,国家不办理退税,企业应纳税款为0
内销销项税额60万:   60 – 80 = -20万,20万元作为“退”税,需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需要再进一步计算:

3.退:是指上面未抵扣完的余额,用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来衡量。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购进免税原材料,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应予以抵减。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①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0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例题
例题:某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假设调整成本部分为20万元。
计算步骤:
内销销项税额60万:60 – 80 = -20万,20万元作为“退”税,需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 = 离岸价 * 退税率 - 抵减额
假设退税指标为30万,则20万全退
假设退税指标为15万,则只能退15万,余下5万留到下月继续抵扣
“免、抵、退”税的计算举例
以下按实际操作中的三种不同情况进行举例,帮助理解“免、抵、退”税的计算:
1.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举例。
2.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举例。
3.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综合计算举例。

【例题1】: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3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
                 =﹣12(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6-12=14(万元)

【例题2】: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5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48(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26-26=0(万元)
(7)5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48-26=22(万元)

【例题3】: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7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7%-13%)=4(万元)
(3)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4=4(万元)
或:(2)式、(3)式合并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00)×(17%-13%)=4(万元)

(4)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9(万元)
(5)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3%=13(万元)
(6)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或:(5)式、(6)式合并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0)×13%=13(万元)

(7)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元)
(8)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3-13=0(万元)
(9)7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
=19-13=6(万元)

(二)“先征后退”办法
1. 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 .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①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
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3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
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题4】:某进出口公司2012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为40000元,退税率13%,计算其应退税额。
『答案』2000×20×13%=5200(元)

二、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一)、出口退税率的规定
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这是退(免)消费税与退(免)增值税的一个重要区别。
当出口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时,其退还增值税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其退还消费税则按该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这项政策规定与前述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其政策区别的原因是:
    消费税仅在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征收,生产环节免税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就不含有消费税了;
    而增值税却在货物销售的各个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已纳的增值税就需退还。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上述公式中“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不包含增值税。

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的管理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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