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口退税(增值税)办法汇总
1、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和外购的研发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和服务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和服务在前面各个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
2、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货物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额,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还。
3、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含自营或委托)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即免税,但不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