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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任城区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 时间:2014-11-10
  • 浏览次数:5262 次

济任财会〔2014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鲁财会201431号)、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1416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3 12 31 日以前取得,持有由任城区财政局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参加2014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4 年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2015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培训的方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并参加考试取得60分以上成绩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必须选择省财政厅统一采购的,我区在省财政厅统一采购的范围内,确定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睿信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区网络培训机构。会计人员选择所属会计管理机构选定的一家网络培训机构注册学习。

区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培训实施前应将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培训内容等以书面形式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可自行组织会计人员面授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工作总结及从业人员培训结果及时上报会计管理部门;会计管理部门应做好面授期间的相关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提供联系电话,持会计证、身份证、及有关免试证明材料到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的按有关文件规定视同完成12个学时。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小金库治理等内容。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报名时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时间2014 11 11—1231日止。

五、培训费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字〔2013110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1335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费用纳入同级财政当年预算。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补学收费是继续教育承接机构的市场行为,财政部门不得参与

六、注意事项

1、会计人员直接登录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或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 ),选择所属区域,注册个人信息免费申请用户名和密码,根据行业确定课程,累计达到24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完成本年继续教育学习。

2、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手续的会计人员,请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本人携带继续教育合格单、身份证原件、会计证原件到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换证手续。

 

 

 

                            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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