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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商业折扣的账务处理
  • 时间:2014-09-27
  • 浏览次数:4352 次

【问】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按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3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销货方给购货方10%的商业折扣,销货方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27000元,适用增值税率为17%。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可以从货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一定数额,此项扣减数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15%、20%、25%等。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手段。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即“薄利多销”。在商业折扣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加以确认。由于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商业折扣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在买卖任何一方的账上进行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并无实质性影响。

  借:应收账款31590

    贷:主营业务收入2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90

  收到货款时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31590

    贷:应收账款31590

注意:现实工作中商业折扣的业务比较常见,只要记住按折扣以后的金额记账就行了。还要注意一点,商业折扣要在发票上注明才行,否则不可以。上例中,给对方开具的发票上可以按总价30000元开,同时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折扣10%;也可以直接按净价27000元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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