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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
关于德州市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 时间:2013-04-28
  • 浏览次数:2921 次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学院,中央、省驻德单位:       
为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会〔20121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的原则,抓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同时,适应新形势要求,围绕财政会计改革热点,加强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及新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适当增加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竞争压力与心理调适、团队工作沟通协调、公务礼仪、语言与演讲艺术、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
继续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中应把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列为必选。企业会计人员应侧重于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其中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侧重于现行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内控规范等内容,其中医院、高校等要把新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重点。
各单位可结合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同时培训其他相关的会计法规、制度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在组织具体培训中,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各行业、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培训适合单位会计人员实际需要的相关内容。
二、培训时间
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815开始报名,91开课,11月底结束。
三、培训学时及收费标准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度接收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学时。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72/年度(含学习卡)。
四、培训形式
今年市直及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等全部采取网络培训,具体工作要求与德州学院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点联系,联系电话:23187888985717
五、培训的考试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针对不同行业和单位的特点,选学课件内容,学完24学时进行网上结业考试。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者,培训点收取其从业资格证书并填写培训登记表一并送同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进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微机登记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记载打印。
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各培训点要将继续教育培训组织管理、课时安排、参培人数、培训经验和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市财政局会计科,作为年终考核业绩评选先进的参考依据。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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