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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金乡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 时间:2013-11-01
  • 浏览次数:8269 次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它经济组织:
为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济财会〔201314 号)规定,现就我县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201311120131210(节假日除外)去济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金乡县文峰路党校一楼)办理报名等有关手续,过期不候。
二、培训内容
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将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列为必选。企业会计人员侧重于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分别侧重于现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等内容,其中医院、高校等把新出台财务会计制度作为重点。
三、培训形式。
今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律采取网上培训,网上培训不低于24个学时。学习网站请登录山财培训网(www.1k100.com)。
四、培训时间
网上学习人员从取卡之日算起,30日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会计人员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网上学习超过30天学习卡自动关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到本年度1210日。
五、培训费用
根据省厅及我市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免费(学习资料按照自愿原则进行购买)。
六、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管理
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凡持有归属我县管理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办理会计证的次年起)均需按照本通知要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及部分学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文件精神。参加培训的会计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在20142月底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打印成绩单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手续。我县会计从业人员已纳入网络化管理,考核成绩将录入系统,逾期不再办理注册年审工作。
七、有关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等有关规定,持证人员要按规定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将不予注册登记,不得申请取得会计荣誉证书,不能参加先进财会工作者的评选,不能办理会计证调转。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咨询电话:
金乡县财政局会计科:0537-8721285
济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 0537-8717169 15053711384
山财培训网站电话: 400-618-6755   0531-67899399

  
 金乡县财政局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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