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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关于做好海阳市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 时间:2016-07-28
  • 浏览次数:5052 次

各镇区街道、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海各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烟财会[2016]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今年我市2016年度继续教育仍然采用网络培训学习的方式。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二、继续教育对象

凡持有2015年12月31日前在海阳市财政局颁发(或外地颁发证书已调转到海阳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培训内容

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继续教育培训根据行业性质分别学习不同内容。

(一)、 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报名及学习时间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8月1日至12月25日进行,请各位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五、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陆http://baoming.kj.jiaodong.net根据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填写手机获取验证码(注意每个手机只能为一人获取验证码)进行网络报名,也可以选择手机移动端报名,下载胶东在线客户端,在功能菜单中选择“便民”,进入“便民查询”菜单页面,选择“会计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点击登录后,选取会计证归属地,请选取“海阳市”,进入界面后,单击“进入报名”。

2、网校学习方法

选择网上学习,单击“点击选择”(目前海阳只开通网上学习)。系统自动提取学习的帐号密码后激活,请各学员牢记,忘记补卡费用自理。单击“马上学习”进入山财培训网。首次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用户名、验证码后,按提示输入个人信息,提交后选择2016年学习即可开始学习。以后学习可直接登录http://www.1k100.com,继续进行学习。

六、注册登记

参加培训合格的会计人员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持会计证和网上考试合格单到财政局会计科注册登记盖章。

根据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

七、其他要求

(一)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学习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请携带会计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市区公园街16号),进行现场确认领取网络学习卡。会计人员凭学习卡登陆山财培训网(www.1k100.com),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窗口进行学习,完成规定24学时后,进行网上考试,考试合格视为当年继续教育通过。

(二)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相关条件。

(三)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12月31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办理。各单位应加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联系电话:3223473

办公地址:海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市区公园街16号

海阳市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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