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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
环翠区关于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 时间:2013-10-22
  • 浏览次数:9073 次
各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外地驻区各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按照财政部2013年修订后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环翠区20131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二、培训形式、时间
今年,我区会计人员全部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进行继续教育,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取消继续教育学习收费,会计人员直接登录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选择所属区域,注册个人信息免费申请用户名和密码,根据行业确定课程,累计达到24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后,即完成本年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时间为201310141220
三、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企业会计人员应侧重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会计准则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侧重于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等内容。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四、注册登记
凡是持有环翠区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成绩单到环翠区财政局进行注册登记。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持证会计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1、年度内完成一项通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
2、通过本年度审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3、参加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比赛并获得奖项者。
4、正在接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5、通过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
6、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暂停其办理证书调转、变更以及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资格,取消当年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资格,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环翠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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