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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
泰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温馨提示
  • 时间:2018-11-17
  • 浏览次数:11477 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温馨提示


1. 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泰安属地在岗在位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具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且在岗在职)。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消,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职称但没有工作单位的也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3.继续教育属地,是指工作单位在辖区(县、市区),如果选错成绩无效。

4. 由于2018年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已经于9月份结束,明年请关注人社局网站有关通知再参加培训即可。

5. 继续教育咨询电话: 泰山区8518739;岱岳区8561313;新泰市7224732;肥城市3216030;宁阳县5621185;东平县2858749;高新开发区8938366;泰安市市直62215236220035、62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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