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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关于开展2018年宁阳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11-10
  • 浏览次数:9555 次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县会计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宁阳县会计继续教育学员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泰财会〔2018〕7)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全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暂不参加今年度的继续教育,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学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继续教育时间

我县2018年继续教育时间是1110日至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税收法律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重点。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市、县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

3.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方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

四、组织实施 

2018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直接登陆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或东奥会计继续教育网(http://ningyang.dongao.com/)(以上网站只需选择一家学习,多选无效),也可在泰安市财政局网-会计信息网(http://www.tacz.gov.cn)首页, 点击“山财培训网”或“东奥会计在线”进行注册学习,费用由县财政局负责。学员在进行注册时,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证书编号,隶属地(继续教育地区)务必选择正确。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网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网络培训机构负责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手续。

大中型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30人以上的,经向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自行组织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须提前申请备案,培训结束后持有关培训考核资料到属地财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的,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有关人员应于本年度末,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二)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时按照原规定执行,即年度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应在继续教育网站予以补学,费用自理。

 

 

 宁阳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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