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杨家埠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级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50号)和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潍财会〔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寒亭区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对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待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学习和登记。
二、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管理
(一)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税收法律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重点。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
(二)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补学以前年度(含2017年)继续教育的,学时按照原规定执行,即年度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四、继续教育形式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
(一)网络培训。2018年度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教育。参加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及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含2017年度)的人员,须登录潍坊市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wfgate.training.sdufe.edu.cn/Home/SelectSchool),自主从下列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山东财经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东北财经大学”选择一家(不能重复选择)注册学习。
(二)面授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经潍坊市财政局同意后,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对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10日内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区财政局。
(三)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书、刊物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核定登记。
五、培训费用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部实行免费教育。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补学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务必认真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号等个人信息,错误的身份信息将不能作为继续教育数据导入系统,导致当年度继续教育无效,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学员完成网上学习并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录入个人信息,无需到区财政局办理注册,但请务必打印网上考试成绩合格单并自行保存以备后期核查。
七、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不断提高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
(二)会计人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网站客服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网站客服电话咨询。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18675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培训网客服电话:4009005955 ;东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网客服电话:4000100999;寒亭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服务电话0536-7266196。
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