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开发区分局、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16〕13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县会计管理部门管理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并考试通过。
二、学习时间
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营改增”会计实务操作、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山东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山东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组织实施
我县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
(一)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商统一使用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
必须选择我县财政部门确认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当年度只能选择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学习。
(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持会计证、身份证及有关免试证明材料到县政局会计科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三)参加网络培训并成绩合格的人员,不需到县财政局会计科进行注册登记,继续教育记录将由财政部门统一导入“山东省会计从业管理平台”,请会计人员自行打印并保管好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已备后期查对。
五、其他要求
(一)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免费,所需培训费用纳入同级财政当年预算;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所需培训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二)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不断提高我县会计人员队伍素质
联系电话: 8222790
微山县财政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