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滨财会[2015]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预算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
三、培训形式及地点
培训形式为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
面授培训报名时间:10月12日至16日。报名时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以下地点报名:
1、鑫华会计培训学校(棣新四路县人民银行院内沿街三楼)。培训地点:县城新区文化中心南邻鑫华培训学校。
2、新目标教育培训学校(中心大街邮政局对过)。培训地点:县城新区金海岸大酒店。
网络培训网址:山东财经大学(www.1k100.com)、山东睿信财务有限公司(www.chinarx.com.cn),请于2015年10月20日后登陆网站注册学习。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当年度只能选择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学习。
四、培训时间及组织实施
(一)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15年11月底前结束。
(二)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其培训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培训教材向培训机构自愿购买。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参加网络培训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课程,补学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五、继续教育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合格的,由会计培训机构负责收齐所培训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到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登记。
网络培训人员请于2015年11月30前打印成绩合格单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并交到上述两会计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负责到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登记。
六、工作要求
1、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县财政局将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班总结、考勤记录、考试成绩、教学讲义等进行认真审查,还将不定期参加培训活动,对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也要注重对培训教师的选拔,以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2、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不断提高我县会计人员队伍素质。
联系电话:6782213
无棣县财政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