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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资讯
山东省国税局简政放权落实政策积极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 时间:2014-08-06
  • 浏览次数:3210 次

目前,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扩大内需、推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山东省国税局立足部门实际,把落实税收政策和优化纳税服务作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08-2013年,全省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达29.78万户次,累计减免所得税11.51亿元。  

一、简政放权,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山东省国税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简政放权,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切实为小微企业减负增效,不断增强其发展后劲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针对中小企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先后发布了财税34号通知和税务总局第23号公告,进一步加大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力度,扩大了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省国税局及时组织全系统广大国税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政策内容,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力以赴把政策落到实处。经过各级国税机关的不懈努力,受惠小微企业户数和金额均出现大幅增长,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2008-2010年全省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有3万户次,减免所得税共计1.23亿元,而从2011年开始,全省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达到7.8万户,减免所得税2.36亿元,2012年,全省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达到8.6万户,减免所得税3.64亿元,2013年,全省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突破10万户,达到10.38万户,减免所得税达到4.28亿元。  
  二是依法简政放权。山东省国税局通过深入调研发现,小微企业与中小企业相比,享受税收优惠的户数和金额都明显偏少,主要原因在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资格审核确认程序繁琐、备案资料多、查账征收条件高,导致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主动放弃了税收优惠。为此,省国税局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采取多项措施简政放权。早在2012年初,省国税局就联合省地税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将原来的事先备案改为年度报送相关资料的管理方式,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税人进行年度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备案即可,同时将备案资料由五项浓缩为一项,小微企业备案时只需报送一张《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即可完成备案。今年总局发布23号公告后,省国税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三是完善信息管税。小微企业日常申报、缴税主要通过所得税网上电子申报平台进行,该平台功能是否完善对于方便小微企业办税具有重要意义。省国税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发了自动审核模块。该模块专门为小微企业设计了一张记载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的《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小微企业可在年度所得税网上电子申报时一并报送,即可完成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备案,不必再单独备案,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时间。同时,该模块还设置资格审核条件,实现小微企业资格自动判断校验,对于符合条件并按优惠进行了申报的企业自动允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则不予通过。而对于符合条件但未申报享受小微优惠的企业则主动提醒,提示其及时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让每一户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二、优化服务,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便利办税  
  省国税局针对小微企业自身特点,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完善办税措施,加强宣传培训,帮助其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推进小微企业便利办税。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高峰错时服务等特色服务,开设小微企业网上申报专区,开辟小微企业绿色通道,方便小微企业纳税人快速办税,今年已有近3000户有紧急事宜的小微企业享受了绿色通道服务。在基层国税局设置局长值班岗,局领导定期带科室负责人到办税服务厅上岗值班,实时解决小微企业涉税难题。精心打造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电子超市,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方便纳税人查阅。组建小微企业专家咨询团队,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家咨询窗口,实时解决小微企业纳税人的涉税难题。据了解,今年以来各级共为小微企业纳税人解答各类涉税疑难问题30余万个,为落实政策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税收政策是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重要前提。省国税局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等汇编成册,从全省税收征管系统中提取了16万户中小企业名单,以邮政直邮的方式将《小微政策明白纸》发放到每一名纳税人手中。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在《齐鲁晚报》等生活类媒体开设山东国税春风送税政板块,连续多期刊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办税流程。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以及微博、微信、QQ群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  
  三是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采取纳税人学校、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以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等各种方式,对全省9.1万户小微企业、11.6万名财会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力争让每一名纳税人切实掌握政策内容、办税程序。针对不同纳税群体,开展个性化辅导。例如,面向新办小微企业纳税人,制作分发纳税人学校培训需求征集表,涵盖920余项培训内容,组织业务骨干和优秀企业会计,针对需求举办相应的小班培训,帮助新办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三、建言献策,营造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山东省国税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调研,强化税收管理,努力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调研沟通。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小微企业广泛开展调研,定期召开税企恳谈会,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扶持和纳税服务方面需求,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及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建立小微企业纳税人之家,负责受理纳税人反映的各类问题和建议,畅通小微企业诉求渠道。  
  二是积极建言献策。强化税收数据分析,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反映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存在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积极向总局争取有利于我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先后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支持小微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报告数十篇,各级党政领导予以充分肯定。  
  三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方面,加强跟踪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小微企业完善财务制度,降低涉税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小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纳税意识,积极参与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并向银行、工商等部门提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税款入库证明资料,为诚信经营的小微企业办理融资等事项提供支持,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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