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400-875-0266

继续教育导航
  • 济南
  • 青岛
  • 淄博
  • 枣庄
  • 东营
  • 烟台
  • 潍坊
  • 济宁
  • 泰安
  • 威海
  • 日照
  • 临沂
  • 德州
  • 聊城
  • 滨州
  • 菏泽
当前位置:首页 >>考试信息
考试信息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4-08-09
  • 浏览次数:19531 次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鲁财会[2013]24号)要求,现对全省(不含青岛市)2014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每科考试时间为1个小时,三门连续考试;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计算等。

自本季度开始,所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报考并通过三门考试方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47210:00--73124:00

(二)考试时间

201491--930日共21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全省统一网络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一)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考人员自行选择网站公布的考点,考点报满为止。报考珠算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有珠算考试资格的考点。

(三)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和考试类别后,须在30分钟内进行网上缴费,交费成功后报名即完成。考生须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填报信息,报名成功后,姓名、身份证号、考点、考试科目等信息均不可修改。考生需自行打印报名回执单。

五、准考证打印

810-820日为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需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打印准考证。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以确定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请在该时间内,在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派出所相关证明等材料到所选考点归属的市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更正。820日后,考生任何信息将不能修改。

六、成绩发布

1010日,省财政厅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第三季度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全省(不含青岛市)通用。

七、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126号)规定,考试费为每科60元。

八、其他要求

(一)各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及政策解答工作。

(二)各市应于717日前完成本地区考点考试时间、考试场次及人数设置工作。

(三)持有外省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必须是在山东地区学习、工作或取得该地区暂住证。

(四)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在成绩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属地县(区)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可持身份证、学生证及考试合格成绩单,到学校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或持身份证、成绩单、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

有工作单位的,需持身份证、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及考试合格成绩单,到单位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或持身份证、成绩单、户籍证明(含暂住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

其他考试通过人员,可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含暂住证)及考试合格成绩单,到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办理。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4714

显示全部
分享到: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16002512号-8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 山东鲁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