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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新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5-06-30
  • 浏览次数:5368 次

新泰市继续教育学员:

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新泰市辖区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应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12月底。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会计人员应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部门预算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会计人员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组织实施

为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和管理信息化水平,2015年新泰市全面推广网络教育。学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用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山财培训网(www.1k100.com)参加学习。

五、其他问题

山财培训网24小时服务热线:40000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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