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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邹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7-09-29
  • 浏览次数:8716 次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各镇街财税所: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关于做好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7〕25号)有关规定及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17〕6号)文件规定, 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由邹城市会计管理机构管理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当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60分以上)。

2017年度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商统一使用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chinarx.com.cn)。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家参加学习。

为方便广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合格后,不需要再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注册登记(打印记录),继续教育记录将自动导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系统,并与职称报名、人员调转等后续管理工作相衔接。请会计人员打印并妥善保管好继续教育成绩单、合格单,方便后期查对。

今年的网络继续教育集中了大量的优质课件资源,大型企业集团确需集中面授的,请于11月20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局提交集中面授申请及培训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在本年度继续教育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三、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政府会计准则、会计理论与实务、《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三)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涉农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

四、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时间

2017继续教育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2月31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其他说明事项

1、逾期未完成2017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只能在培训网进行补学。补学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实行网上交费,每个补学年度同样应选择24学时以上课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

2、会计人员信息已导入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应在指定培训网(登录),如果注册(登录)不成功,请仔细核对您的信息,仍不能注册(登录)的人员,请持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邹城市会计局进行审核处理。咨询电话5213078。

3、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请与网站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

咨询电话:400-618-6755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http://www.chinarx.com.cn

咨询电话:400-615-0689,0531-8880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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