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开始了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鲁财会【2021】23号)要求,总结、推广管理会计经验,进一步推动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内容
(一)单一工具类。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地图、全面预算管理、滚动预算管理、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贴现现金流法、价值链分析、关键业绩指标法、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标杆管理等单一管理工具方法应用案例。
(二)综合类。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既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某一领域的综合应用,也可以是在多领域的整体化、集成化应用。
(三)其他类。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案例,管理会计报告体系构建案例等。
二、案例征集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真实情况。
3.准确性。案例要数据准确,资料详实,能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4.借鉴性。案例要坚持实践导向,反映管理会计方面有益的方法和经验,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5.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案例结构及格式
1.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
2.案例正文字数3000-10000字,以精练为要。
3.案例电子版为Word格式,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用Excel等格式。
4.声明页应按要求勾选公开选项,并签字、盖章。
三、报送方式
(一)市直各部门、各大中专院校、各大中型企业负责本单位案例征集组织,于8月25日前报市财政局。
(二)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本地区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 于8月25日前报市财政局,每区县至少推荐1个。
(三)报送内容包括:声明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与案例Word电子稿一起发送至本通知中的邮箱。
四、案例应用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将选出优秀案例和优秀组织单位在济南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优秀案例直接入选济南市管理会计案例库,并上报省财政厅。
五、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例征集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财会人员参加。
(二)本次案例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市财政局,财政部门拥有使用案例征集成果的权利。
联 系 人: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电话:0531-66603833
电子邮箱:jnczkjc@jn.shandong.cn
附件:管理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济南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