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会计证书的通知》(鲁财会〔2013〕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已从2014年2月1日起开始了新版会计证书的换领工作,该项工作将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请尚未换领新证人员抓紧到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D区市财政局会计科窗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证书的特点及使用范围新版证书与旧版证书相比,增加了防伪功能,利用技术手段采集本人照片、指静脉等信息,新版证书照片采用现场采集的照片。新版证书在全省(不含青岛市)范围内使用,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颁发。对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直接颁发新版证书,已持证或外地调入会计人员需换领新版证书。已持证人员换领新证工作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会计人员换证时应按要求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换证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二、具体换领方法
(一)对通过考试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在成绩有效期内,从“山东会计信息网”打印《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申报表》,在打印表格5个工作日后,携带《申报表》、三科成绩单、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到市财政部门办理领证手续。市财政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验证考试期间采集的身份证、指静脉和抓拍图像资料。证书“封二”照片采用考试时现场采集的照片信息。
(二)已持证会计人员换领新版证书,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点击左侧“常用下载”,下载填写并打印“山东省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由本人携带旧版证书、身份证原件、《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及发生变化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财政部门审核换领新版证书。新版证书照片信息当场采集并打印到证书上,同时采集持证人的指静脉信息。(三)外地调入我市的会计人员,应持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属于企业的)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索引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从外省调入的还应携带外省调出登记表,到市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换领新版证书。新版证书照片信息当场采集并打印到证书上,同时采集本人的指静脉信息。
寿光市财政局会计科